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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阶段门诊及住院管理公告

时间:2021/01/13

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阶段门诊及住院管理公告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面临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,为有效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策略,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,特公告如下:

 

一、门诊就诊须知:

(一)门诊实行实名制挂号,就诊的患者请务必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医保卡等)、电话号码。鼓励预约就诊,对于急症、老年人等无法预约的患者开放现场挂号。

 

预约挂号方式:

1、电话预约:请拨打0432-68206032(白天),0432-68223625(夜间)预约挂号;(老年绿色通道)

2、现场预约:门诊一楼分诊台进行预约挂号;

(二)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须严格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,均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请提前注册好吉事办“吉祥码”、“行程码”,来院就诊时,配合工作人员扫描吉事办“吉祥码”、“行程码”,严格遵从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和安排,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,并按要求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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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“吉祥码”、“行程码”患者(65岁以上老人、儿童)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。

 

(三)如符合以下情况,请及时到舒兰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。

1、体温≥37.3℃及有流行性病学史或直接、间接接触史者;

2、既往确诊过新冠病毒肺炎的患者;

3、近期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或呼吸道疾病者;

4、14天内到过中、高风险地区的来舒返舒人员;

5、14天内有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,或境外人员密切接触史者;

6、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;

7、聚集性发病者(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、办公室、学校班级等场所,出现2例以上发热和/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)。

 

(四)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全程标准佩戴口罩,候诊时请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就诊时保持一患一诊室,一患一陪护原则,避免交叉感染。

 

二、住院须知:

(一)舒兰辖区住院患者及护送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或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,方可进入病区。

 

(二)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,须安排隔离单间并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每名患者限定一名固定陪护人员。陪护人员不允许离开病房或外出,更不得随意更换。

 

(三)医院所有病区实施封闭管理谢绝探视。

 

(四)我院暂不接受省外就诊住院患者,由此给就诊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
 

请前来我院就诊/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,如实提供个人行程、身体状况等信息,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!

 

本公告自2021年1月13日起执行,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。

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

2021年1月13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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